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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率放开:推倒“最后的一片藩篱”

     浏览次数:2294次     发布时间:2015-04-08 10:21:58

        

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两会上表示:出台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基本成熟,估计今年上半年可以出台。这也就表明了央行进行金融改革,推进利率市场化有了一个时间表,充分表明了央行作为利率主管部门,要通过货币市场的有效传导机制,来体现央行政策利率对市场的引导作用。

 

人民银行历来主张要建立一个具有适度监管职能的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要力求避免道德风险。第一是要明确实行差别费率。如果银行类金融机构认为即使自己出了问题,所有存款人的利益都能得到外部保障,就可能会放松风险管理;同时,如果制度上不能体现银行管理得好坏的差别,就会引发道德风险。第二,要适度监管。明确存款保险制度实行差别保费,按银行风险等级确定存款保险费率要求,对有问题的机构分档次加以约束和强制性改进。这就是要求银行间在相互竞争中,提高“自身免疫”的能力,对不良贷款加以高度重视和严加防范,不然的话,就会在金融市场的“鲶鱼效应”下,失去用户和市场,没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

 

其实,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基本实现银行间同业市场利率市场化、贷款利率市场化,存款利率仍然被管制,这次央行行长周小川的两会发声,实际上就是为推倒横亘面前的“最后一片藩篱”,为深化金融改革提速度,我们认为利率市场化基本遵循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后短期,先大额后小额的利率市场化路径。在推进的过程中,存款保险制度推出已经是水到渠成。

 

我们认为:央行货币政策或从宽货币转向宽信用,在经济内生增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央行仍会维持宽信用托底经济,但对货币端的投放力度预计转为中性,利率品“牛景”难现。

 

我国搞存款保险,表面上是从无到有,而实质上是从人民银行充当最后贷款人角色的隐性保险走向显性保险。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责,负责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人民银行在组织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必然要承担主要角色。当然,在组建存款保险制度时,我们强调这是一个公共机构。

 

既然要鼓励新建社区银行、小型金融组织、小型信贷机构、民资办金融机构、民资银行,就必须同时考虑在这些金融机构出现问题时的退出机制。既然要考虑放宽准入、鼓励创新,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就非常重要。

 

 何怡宏:美国克里夫兰州立大学工商管理博士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香港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兼职教授